一、公布时间
2008年7月29日
二、内容
为约束异地出租车在深圳市的运营活动,深圳市交通局与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近日联合制定《特区外异地出租车定线行驶方案》,规定异地出租车进入深圳市须在特区外指定的11个站点上下客,行驶路线只允许走高速公路和规定的道路。交通部门表示,方案制定后,将通过修改《深圳市绿色出租车小汽车管理规定》的方式予以明确,为我市出租车市场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保障出租车市场健康发展。
异地出租车在特区外的上下客站点初步确定为:
宝安区6处,包括宝安客运中心、深圳机场、沙井汽车站、光明客运站、龙华汽车站、观澜高尔夫球会;
龙岗区5处,包括平湖汽车站、龙岗汽车站、同乐客运中转站、坪地汽车站、坑梓汽车站等。
外地出租车进入深圳规定的行驶路线为:
东部,走深汕高速、深汕路(S356)、惠盐高速、205国道进入深圳市;
中部,由梅观高速、平龙公路(S359)进入深圳市;
西部,由107国道、广深高速、龙大高速进入深圳市;市内,只允许走高速路和规定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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