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自2005年起,深圳市民颜先生的车至少被全国各地8辆车套牌,其中一辆因交通肇事还被诉至中山市人民法院。无奈之下,颜先生宣布将发起成立“中国反套牌车协会”,为深圳乃至全国各地被套牌的车主维护正义,此举得到了不少市民的支持,深圳交警也表示将加大打击力度。套牌车为何屡禁不止读者对此各有评说。
为何屡禁不止 违法成本太低
黄名金(广西教师)目前对于制造和使用“套牌”的违法行为,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机动车号牌的,由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当“套牌车”被发现后,车主只需要支付最高2000元的罚款。该法还规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也就是说,如果被抓获的“套牌车”是从合法渠道买来的,只要补齐手续,车就可以开走了。不难看出,“套牌车”的违法成本确实很低。
管春晖(本报河南读者)仅在今年5月1日至11日,全国就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46.7万起,其中,使用伪造机动车牌证就高达15298起。为什么“套牌”车辆如此泛滥?对于“套牌车”,交警部门发现后只能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和行政拘留;而“套牌”的整套手续费用通常在千元以内,“节省”下来的仅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就达几千元,更不用说还能逃避各种违章罚款。因此,要遏制“套牌”现象,就必须加大“套牌”车辆违法成本:提高罚款额度、刑事拘留、终身禁驾,让“套牌”者无利可图,还要面临牢狱之灾,那么,有谁还敢轻易玩“套牌”这种把戏呢?!
改变管理无力 刑罚需要提升
吴江(南京自由撰稿人)套牌车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套牌”背后的巨大利益。治理“套牌车”,还需从病根抓起。首先,对于嫁祸于人的“套牌”,应当加强法制教育,让套牌者意识到这一投机取巧的做法并不是“真假李逵”的游戏,而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其次,还应增大对于套牌“李鬼”的打击力度,尤其要提高套牌“李鬼”们的违法成本,必要时甚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有当“套牌”的处罚远远高于“套牌”的得利时,才能对于“套牌”行为形成真正的震慑力。
成彪(本报江苏读者)套牌后果是什么?2000元罚款而已;套牌逃掉的责任呢?轻则违章重则伤亡事故逃逸。处罚与责任如此不对称,套牌现象怎会绝迹?还有一点,抓住了罚款交给交管部门,而对苦主——原车牌的主人没有补偿,要消除套牌现象,一要加大套牌的“成本”,即提高处罚力度,加重罚款,甚至给予刑事处理;二要落实交管部门打击套牌的责任,所缴罚款不留一点提成地上缴国库;三要立法落实对苦主赔偿事宜,将对套牌者的处罚,更多用于对苦主已缴罚款、利益的补亏,从而使违法者鸡飞蛋打,良善者无所损失。
郝英子(四川交警)要彻底根治和解决套牌问题,只有依靠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达到其根治。首先,全国各地都要建立起“反套牌车协会”类似的民间组织,以此来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展开这一活动。第二,国家要对《交通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增加对套牌等犯罪行为的刑罚力度,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和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