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搜索
当前位置:交通首页 >> 交通新闻 >> 通往灾区车票不得涨价
通往灾区车票不得涨价
最后更新:2008-05-20 09:08:58 来源:互联网 文字大小:【】【】【

  通往灾区客票不得涨价

  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客票价格不高于5月11日水平

  昨天,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公路客运票价管理工作,通往四川省等地震灾区的公路客运票价,应保持不高于5月11日的价格水平,已超过的要相应调低。

  为确保政策落实,省物价局加强了对公路旅客运输市场的监测,要求各地密切关注通往地震灾区的省际公路客运票价变化情况,及时报告价格异常情况或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同时,省物价局将组织力量开展对通往地震灾区公路客运票价的检查,督促、指导客运企业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依法查处不执行票价政策、擅自涨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本文地址:http://www.160.cc/jt/jtnews/200805/article_3800.html
相关文章
评 论
  • 业务联系QQ:业务咨询请与我联系 业务合作及广告联系:0755-26990070
    ©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信息传媒分公司
    粤ICP证030165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