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搜索
当前位置:交通首页 >> 交通新闻 >> 记者随交警暗查公交车违章 亲眼见证324大巴一路违章20余次
记者随交警暗查公交车违章 亲眼见证324大巴一路违章20余次 (1)
最后更新:2008-06-17 14:08:23 来源:互联网 文字大小:【】【】【

  

  大巴车司机不等红灯转绿,猛向左打方向盘,抽头跨越双黄线逆行冲过红灯。记者邵东升 摄

  6月15日,福田区泽田路因公交大巴抢道引发2死4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再一次引起社会对公交大巴野蛮行驶的关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交车辆的管理力度,深圳市交警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公交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并在6月16日至20日期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明察暗访严查大巴

  据了解,此次整治将重点针对公交大巴突出的违法行为: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遇行人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的(冲绿灯),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行经人行道黄方格停车的,跨压分道线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机动车正常行驶的,疲劳驾驶,在禁鸣路段鸣喇叭,在道路上随意上下客、不按规定站点停靠,遇红灯亮时强行通行(闯红灯),机件不符合安全标准等。

  整治中,各辖区大队将采取便衣跟车、设点检查、场站检查、视频抓拍等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严查严处公交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各辖区大队每天要保证有2个以上整治小组便衣跟车检查,对途经大队辖区的各公交线路行车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并严格执法,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多项措施从严处罚

  据悉,凡公交企业有10%的车辆在当月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由辖区交警大队联系交通部门组织其公司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凡公交企业有20%的车辆在当月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或当月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由交警大队协调办公室通过市预联办名义予以行业通报和媒体曝光,并联系交通部门对公交企业挂“黄”卡处理;凡公交企业有30%的车辆在当月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或当月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或连续两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除行业通报和媒体曝光外,由市预联办督促该企业在媒体上对市民进行公开道歉,同时由交通部门对公交企业挂“红”卡处理。

  此外,当公交车辆发生故障未及时处理、发生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等情况时,交警部门也将从严处罚:对未将故障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罚款200元;对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未使用警示灯光的,罚款200元。

[1] [2] [3] [4] [5] [6] [7]

本文地址:http://www.160.cc/jt/jtnews/200806/article_4389.html
相关文章
评 论
  • 业务联系QQ:业务咨询请与我联系 业务合作及广告联系:0755-26990070
    ©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信息传媒分公司
    粤ICP证030165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