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市开始为期两个月的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将从严从重处罚行人违章行为。一位官员表示,“对一些人来说,信号灯、马路护栏就等于形同虚设。”他甚至建议,“最好罚他一个月1/3的工资,这样就没有人敢再违章了。”许多读者支持用从重处罚的方法治理这种顽疾,他们表示,文明素质的提高除了自律,不应排除法律的作用,中外许多事例生动表明了法治的见效之快与效率之高。但读者同时强调,从重处罚也要遵守法律程序,还应注意法律的可操作性。
重在严格执行
李建波(教师):该官员所建议的罚款数额不妨一试。一个人良好习惯的养成既靠自律,也靠他律。现在,许多不遵守交通法规者不是心中无法,而是知而不行。一个人的行为选择在许多情况下是在成本核算之后做出的。眼下行人闯红灯的成本极低,在经济、声誉方面几乎不会受到任何损失。假如能够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提高违法成本,我想对于被罚款的人来说,下一次面对红灯就会三思而行。
吕治君(宝安、私营业主):《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违章,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我们大家都发现,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形同虚设。试想想,如果我们过去就严格按照这样的处罚标准来处理行人违章,情况也许要好很多。所以,关键还不是罚多罚少,而在于要严格执行。
治乱宜用重典
吕京霞(龙华、百货从业人员):我去过几次香港,对香港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表现印象格外深刻!这可能与香港对行人、车主违章采取严管与重罚的应对之策也大有关系:司机违章致人伤残不仅要支付大量赔偿金,重者甚至有牢狱之灾;行人闯红灯的罚款数额可达到2000港元,行人违章横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不但要自己承担医药费用而且还可能面临被起诉。香港政府的交通管理之策值得借鉴。
李建波(教师):教育无力就需要法制的强硬。其他国家对交通违章者的处罚也毫不心慈手软。在德国,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如果闯了红灯,个人信贷级别降低;别人的贷款利率是5%,你可能要10%。因为你闯过红灯,是“危险的人”。在新加坡,行人闯红灯属违法行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任何一种公共政策从动议到实施都不可避免地有争议,需要在试验中检验其可行性。因此,重罚交通违章不妨一试。
张学斌(河南读者):行人违章中一旦被抓,顶多被交警罚款5至10元了事,对大多的人来说根本就无关痛痒。非典期间,北京为了根除随地乱吐痰行为,曾用罚款100至200元的重招收到奇效。另外,从重处罚还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这种效率比坐等文明素质的提升高得多。
马廷刚(山东、记者):英国政府2007年12月出台新规,对开车打手机者的交通罚款额度已经从2003年的30英镑涨到了5000英镑,被控“危险驾驶”的“可处两年监禁”,罚金上不封顶。要知道,英国一般白领才1.8万至2.5万英镑的年薪!当然,长期以来养成的不良交通习惯不是短时期内就可以根治的,但随着整治力度的加大,市民的法制意识、交通意识就会从被迫服从转向自觉遵守,城市交通秩序就会大大改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