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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条”提醒骑车人守法
最后更新:2008-09-10 08:48:31 来源:互联网 文字大小:【】【】【

  骑自行车横冲直撞、过马路翻越护栏,这些看似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所引起的交通事故已远远超过机动车。市交警局近期展开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向多年固化的出行陋习发起挑战,呼吁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行车。

  罗湖:严查东门单车拉客

  罗湖是深圳的商业旺地,人员和车辆较为复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相当普遍,尤其是东门一带,由于短途交通需求较多,公共交通不甚方便,因此滋生了一批专门以单车拉客从事非法营运的群体。针对这一问题,罗湖交警大队专业整治队重拳出击,将单车拉客仔作为近期集中整治的重点,在上下班高峰期对单车拉客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不间断集中打击,一个多月来共查扣违法单车900余辆。“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确实取得了一定效果,罗湖辖区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罗湖交警大队大队长周永青说:“但是由于单车拉客成本低利润高,而且有庞大的市场需求,因此仅靠高压震慑很难根除,要单车拉客彻底消失,还需要路政设施和交通配套进一步完善。”

  为了保障重点路段的交通秩序良好,罗湖交警大队重兵压阵,在深南路沿线共设8个宣传执法点和4个机动巡逻组,即时教育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记者日前在罗湖商务中心大厦执法点看到,执法点桌面上摆放着各种宣传教育单张,两位民警在附近的天桥和路口值勤。没过多久,记者看到一名年轻男子沿着机动车道最左侧逆向行走,对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视若无睹。民警立即将男子叫到人行道上。这位男子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说自己在前面一家发廊工作,为了图方便就在马路中间走,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行为十分危险并且已属于交通违法。民警在说服教育后将其放行。执法点民警告诉记者,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很多行人并不是故意要违法,确实是由于安全意识不足或为了贪图方便。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这部分人群的交通安全教育,罗湖交警大队主动联系辖区环卫公司以及员工较多的企业进行座谈,要求他们规范员工自行车停放,并提醒员工在上下班路上遵守交通规则。

  福田:单车贴条提醒车主守法

  9月4日,福田交警大队深南/燕南路口宣传执法点,路边一张小桌子上摆放着一台电视,滚动播放着交通安全宣传片,吸引了不少行人驻足观看。

  福田交警大队大队长徐炜和民警们给每一辆过往的自行车都贴上一条黄色的小标贴,标贴上的话语随时提醒骑车人遵守交通规则,要在非机动车道骑行。徐炜表示,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员相比,可能交通安全意识更加淡薄也更加难以管理。要减少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首先要从宣传教育做起。福田大队首创的“贴条”手段,目的就是进行宣传教育,市民也比较容易接受。如果贴黄条的自行车再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就会进行处罚,受罚者也会心服口服。

  现场的市民都对福田交警大队的这种做法表示欢迎:“我们感觉到交警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我们的安全着想。”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前几天他拦住一名翻越护栏的行人,把他带到宣传点,让他看了半个小时录像,看完之后那个人拉着民警的手一个劲地感谢他。

  据徐炜介绍,目前福田交警大队正在和辖区单车大户公司建立协调机制,给公司员工制作卡片,在其发生第一次交通违法行为时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在罚款的同时反馈公司,第三次则建议公司内部对其进行教育处罚直至开除。

  南山:连续整治形成严管气氛

  南山交警大队从4月底就开始了“奋战六十天打造南山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以辖区中队为单位,采取集中整治及正常勤务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夜间整治力量,将每个路口、路段责任明确到每个民警、学警、协管员,重点查处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包括残疾人三轮摩托车无证驾驶、非法营运、冲禁令;人力三轮车、人力农用车进入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逆行、载人、冲红灯;行人进入机动车道、冲红灯、翻越护栏。3个月时间共查处上述交通违法58216宗,罚款62万余元。

  南山交警大队大队长凡振科表示,以往行人、非机动车不是交通管理的重点,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行车秩序的规范,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便凸显出来。目前,辖区交通事故80%以上由行人、非机动车违法造成,因此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而规范行人、非机动车秩序的一个特点就是警力在阵地上,已经初见成效的路段,一旦放松警力,交通违法行为就又会卷土重来,所以南山交警大队连续采取高压措施,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严管气氛。

  交警:为您生命安全 敬请市民理解

  与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不同,交警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处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一直存在执法难问题。一方面,深圳的路政设施不完善,很多道路没有完善的非机动车道,加之很多路段正在进行地铁施工,造成行人和非机动车无路可走的实际情况。同时,如华强北等很多路段的地下隧道、天桥设计不合理,坡度太陡不方便行人、推车和自行车通行,导致人们不愿走不敢走,这无形中增加了交警的执法难度。此外,由于市民的不理解,交警在查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时常常会遇到恶言谩骂,甚至暴力抗法。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交警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目的是维护每个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规范道路交通的良好秩序,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文明行车。

  以案说法

  不走斑马线行人丢性命

  事故回放

  2008年3月20日21时25分许,马某驾驶粤B/0P609号小型客车在安托山九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侨香村路段时,车头左侧与在该路段由东往西方向横过道路的行人龚某发生碰撞,造成龚某受伤。龚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08年3月25日死亡。

  民警说法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龚某在横过设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时,未从人行横道通过,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一方面过错;马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另一方面过错。

  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龚某、马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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