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9月19日,在深汕公路龙东农贸市场路口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经办案民警周密部署和细致侦查,在24小时内迅速破获。
该起事故发生于当日22时20分许,龙岗交警大队接报警称:“在深汕公路龙东农贸市场路口发生一起重大逃逸事故,一人死亡。”接警后民警火速赶赴事发现场,除了发现只有一滩血迹和几块碎玻璃,并无其他有利线索。
交警在场人员迅速分为3组分别对现场进行勘查,搜集线索、提取证据,并对事发现场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询问,寻找目击者和其他有用的线索。
在经过5小时的调查后,一名目击者向龙岗交警大队提供了一个线索:他称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小货车,车牌的尾号为“453”。 得到这一有利线索后,龙岗交警大队立即派出侦查员在支队科技处的全力配合下,在车辆查询系统全力查找车型、颜色和尾号相符的车辆。
经过统计,符合这一条件的车辆共有190余台,民警根据所取得的线索对可疑车辆一一进行筛选排查,在此过程中一辆轻型箱式小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据了解,该车辆经常在龙东农贸市场周围出没,案发当晚在市场附近的一个摄像头也排到了它通过的录像。因此,确定这辆车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龙岗交警大队民警遂对该肇事嫌疑车辆进行查找,于当晚找到犯罪嫌疑人蔡某,并在2008年9月20日晚19时在龙岗五联将肇事逃逸的司机蔡某成功抓获归案,并暂扣肇事后逃逸的小货车。
经审讯,蔡某对其肇事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9.19”重大交通逃逸案也在24小时内顺利告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