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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最后更新:2007-11-26 10:11:32 来源:深圳市台湾事务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申请条件: 
   
    1.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或受聘于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台湾居民因经济活动或商务的需要从大陆前往其他国家;
    2.在大陆拜师学艺需随师出国的(台湾居民所从师者须持地给市以上有关部门的资格认定书);
    3.上述人员有我省参加组团出国旅游的;
    4.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的。

二、办理流程:
 
       到公安局四处出国科领表格—市台办盖章—报市公安局四处出国科办理

三、提交资料:

   
    1.《台湾居民办理普通护照申请审批表》(在公安局四处出国科领取)
    2.台湾居民身份证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暂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
    4.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确认证书
    5.申请人在台湾投资企业任职、受聘的证明
    6.申办人免冠大一寸近照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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