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时间
2008年02月24日
二、主要职能
协助政府从事行业管理,维护人才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协调和自律,规范业务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深圳人才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深圳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接纳会员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协会接纳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中单位会员为两类:一是经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深圳市从事人才交流服务的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二是在深圳市从事与人才交流服务直接相关业务的其他机构和团体。目前确定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43家单位为协会的发起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