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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最后更新:2008-03-26 09:32:14 来源:2008年3月25日《深圳特区报》B2版 文字大小:【】【】【
一、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就是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劳动问题引起的纠纷。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问题所引起的争议,都可以叫做劳动争议。从世界各
    国的劳动立法看,劳动法中的劳动争议一般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实现劳动权利、履行劳动
    义务发生的争议,具体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法的范围内因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订立、履
    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直接相联系的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二、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包括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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