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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保政策问题解答(20080402)

最后更新:2008-04-03 09:46:32 来源:2008年04月02日《南方都市报》A39版 文字大小:【】【】【
1.参保人于4月1日之前住院就医但在4月1日后出院的,如何结算?

    按新的医保办法结算医疗费用,但不设起付线,相关电脑操作衔接平台已做好,无需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过多手续。

2.综合医保参保人到社康中心就医药费有无优惠?

    可享受七折待遇,但必须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个人账户用完后以现金支付的。第一类门诊大病自付段期间的费用,门诊大病之外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等也可打七折。

3.就医时如何选择门诊通道?

  在原来普通门诊、特病门诊、特检门诊的基础上,现在的门诊通道新增了病种门诊、小儿通道、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四个门诊通道。如确诊为一类门诊大病的综合医疗保险参保患者门诊就医,应从新增的病种门诊进入,参保人门诊就医时,门诊大病专科用药与其他病种用药,可以开在同一处方上,输入电脑后,医保信息系统会将药品自动分类。

4.参保后没及时领到“社会保障卡”,怎么办?

  参保人门诊就医时先用现金支付,领卡后持相关资料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报销;需住院的,凭回执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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