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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加班费,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

最后更新:2008-04-21 16:19:16 来源:2008年4月21日《深圳商报》 文字大小:【】【】【
    2008年“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拿到四倍工资”的说法,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表示,这些提法并不准确,并给出今年节假日调整之后“五一”加班工资的计算办法。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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