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18周岁以上、非本市户籍,但在本辖区居委会范围有合法自有产权的固定居所、有固定合法生活来源、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享有政治权利的居民。登记时需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合法固定居所产权证明、固定合法生活来源证明、连续居住半年以上证明、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本人三年内未在户籍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