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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资金申请程序

最后更新:2008-06-05 08:53:36 来源:南方都市报 文字大小:【】【】【
一、申请资格

    在宝安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帮扶困难群体的公益慈善类民间组织和维护社区居民、劳务工权益的社区
    维权民间组织,都可以申请专项资金。

二、申请标准

    新办的公益慈善类、社区维权类民间组织办理登记手续后6个月内,可申请1万-3万元启动资金;已登
    记的这些组织按章程开展活动获得较好社会反响的,可根据活动规模、影响大小申请2万-5万元活动资
    金;承接了政府购买项目的,可根据项目申请2万-5万元资金;年终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公益慈善类、社
    区维权类民间组织可申请2万元资助。

三、申请时间

    宝安区民政局将受资助的民间组织在宝安区民政局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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