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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考:2008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最后更新:2008-06-30 10:19:55 来源:2008年06月30日http://edu.qq.com/a/20080627/000183.htm 文字大小:【】【】【
一、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

科类批次 3+综合+1 3+综合
文科

第一批(本科)

471 /

第二批(本科)

428 /

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

/ 276
理科

第一批(本科)

467 /

第二批(本科)

399 /

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

/ 240

备注:1、第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需待第二批录取结束第二次志愿填报后划定公布。 
      2、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在已填报公安高专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公布招生计划的1:2划定。各校录取工作在面试、测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二、普通高校艺术类、社会体育和体育教育本科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现将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社会体育、体育教育本科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艺术类专业

本科(3+综合+1)

文科 257
理科 239

 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专业

本科(3+综合+1)

文科 300
理科 279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非社会体育、体育教育本科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院校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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