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维修基金概念
俗称“房屋养老金”,包括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两部分,前者用于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由业主缴交;后者用于公用设施的重大维修工程项目,由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缴交。
二、改革原因
由于物业服务企业过去存在挪用、占用日常维修资金的情况,甚至出现过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某小区物业管理时卷款而逃的事件。
三、房屋维修基金改革简介
本体维修基金也将被划归到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实现两金合一,从而避免资金被物业管理公司挪用、占用现象。
(原:本体维修基金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管,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归政府部门管理)
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已向市编办申请更名,增加职能编制,除对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外,还将对本体维修基金(2008年1月1日更名为日常维修资金)进行管理。目前,日常维修资金专项管理办法正在起草,今后将由该中心代管,但仍由小区物业代收。
四、对房屋维修基金基金的管理
截至2008年6月,深圳市房屋养老金已收缴追缴36.89亿元,现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管的4.89亿元本体维修基金也准备划归政府部门管理。对资金管理、增值运作有一系列规章制度。比如,规定只能买一级国债和组合存款,不能炒股票、买基金,以降低风险。该中心正在开发一套信息系统,今后每户业主可以上网查到自己户名下的专用基金数额,这样能更好监督房屋养老金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