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申请附送下列资料:
1) 工商停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包送数据处理中心)
2)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未开具的空白发票。
1.目的:规范停、复业税务登记程序,确保税务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2.范围:适用于定期定额纳税人申请停、复业税务登记的处理。
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下发精简征管业务流程的通知》(深国税发[2003]255号)、《“国税全市通”(一期)业务处理方案》。
4.流程图
业务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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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环节 |
经办 部门 |
工作 岗位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考核点 |
输入 表单 |
输出 表单 |
工作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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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 表格 |
征收管理科 |
税务登记岗 |
发放《停业登记表》(一式两份)及《复业单证领取表》(一式一份),并告知纳税人应附报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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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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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停业登记 |
征收管理科 |
税务登记岗 |
1、 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办结相关未办事项; 2、 审核《停业登记表》及《复业单证领取表》的填写情况、核对附报资料原件; 3、 在CTAIS中录入停业申请信息。 |
1、 审核停业登记表格栏目填写齐全、附报资料齐备(特别审核表中停业原因和期限与工商停业通知书是否一致); 2、 附报资料中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当场返还原件并在附报资料的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印章; 3、 CTAIS录入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
1、 附送资料齐全;
2、 准确录入CTAIS;
3、 加盖“与原件核对相符”印章。 |
《停业登记表》 |
《不予受理通知书》 |
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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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停业登记 |
征收管理科 |
税务登记岗 |
1、 不符合核准条件的制发《停业申请办理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办结未办事项; 2、 符合核准条件的,打印《核准停业通知书》和一份《停业登记表》及《复业单证领取表》送达纳税人。 |
1、 对审核合格的停业申请,应由岗位人员在《停业登记表》“登记管理环节审核意见”栏中填写纳税人的证件封存情况,并在“经办人”栏签名、填写日期,并加盖科室公章; 2、 对核准的停业申请,应由岗位人员在《复业单证领取表》上签注单证的封存情况并由两名岗位人员署名、填写日期; |
1、 正确填写证件封存情况; |
《停业登记表》 |
《核准停业通知书》、《停业申请办理事项通知书》 |
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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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归档 |
征收管理科 |
税务登记岗 |
1、 封存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 2、 整理资料,将一份《停业登记表》及相关停业附送资料送数据中心; 3、 登记《税务登记台帐》。 |
1、将证件统一整理、封存。 |
1、 完整封存单证; 2、 按要求登记《税务登记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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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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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业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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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业登记 |
征收管理科 |
税务登记岗 |
1、 CTAIS系统自动进行相关复业操作; 2、 将封存的单证解封还给纳税人,收回《复业单证领取表》; |
1、 如提前复业,应人工办理复业手续; 2、 CTAIS录入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3、 收回《复业单证领取表》时应让纳税人签章并注明日期; |
1、按要求办理复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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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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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归档 |
征收管理科 |
税务登记岗 |
1、 对《复业单证领取表》整理归档。 |
1、将《复业单证领取表》统一整理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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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