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附报资料:相关合同复印件。
②文书受理条件:纳税人必须为开业的正式纳税人才能受理此申请。
1目的:规范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的管理
2范围:适用于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申请的审批
3引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4流程图:
业务流程表:
|
流转环节 |
经办 部门 |
工作 岗位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考核点 |
输 入表 单 |
输 出表 单 |
工作时限 |
|
文书 受理 |
征收管理科 |
文书受理岗 |
1、 受理、审阅纳税人填写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 2、 开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 3、 开具《税务文书传递卡》连同所受理的资料交税源管理科。 |
1、 受理、审阅纳税人填写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是否符合要求,所附资料是否齐全。不合格的,辅导纳税人当场补正;若不能当场补正,书面告知纳税人所有需补正事项。 2、 为审核合格的纳税人开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 3、 开具《税务文书传递卡》(WS001)并填写《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WS002)连同所受理的资料交管理科。 |
1、 附件资料齐全; 2、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ZG11WS038) |
《税务文书传递卡》(WS001)《税务文书附送清单》 (WS002)《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 (WS003) |
|
|
审批 |
税源管理科 |
资料管理岗 |
1、 接收、登记、保管、传递业务资料; |
1、 在科室管理台帐上登记业务种类、接收时间等; 2、 将业务资料完整传递给证明单管理岗,并如实填写《税务文书传递卡》记录资料交接人员和时间; |
1、完整传递业务资料. |
|
|
|
|
证明单管理岗 |
1、审核纳税人所填写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及有关资料; 2、 签署意见后转科长审核。 |
1、 审核纳税人所填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资料是否齐全; 2、 签署岗位意见,至少包括审核意见、经办人、时间等; 3、 填写《税务文书传递卡》记录资料交接人员和时间。 |
1、 岗位意见表述完整. |
|
|
| ||
|
科长 |
1、 审核纳税人所填写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及有关资料; 2、 签署意见后转科长审核。 |
1、 审核纳税人所填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资料是否齐全; 2、 签署岗位意见,至少包括审核意见、经办人、时间等; 3、 填写《税务文书传递卡》记录资料交接人员和时间。 |
1、 岗位意见表述完。 |
a) |
|
| ||
|
资料管理岗 |
接收、登记、保管、传递业务资料; |
1、 在科室管理台帐上登记业务种类、接收时间等; 2、 将业务资料完整传递给发票管理岗,并如实填写《税务文书传递卡》记录资料交接人员和时间; |
1、完整传递业务资料。 |
|
|
| ||
|
制表 |
证明单管理岗 |
1、 将审核合格的资料录入系统; 2、 制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并转交文书受理岗发放。 |
1、 根据审批意见录入CTAIS; 2、 开具固定格式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3、 加盖分局公章。 |
1、 按规定制作文书。 |
|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ZG12TY059) |
| |
|
送达 |
征收管理科 |
文书受理岗 |
1、 送达文书; 2、 移交管理科归档。 |
1、 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DJ017)发放给纳税人并收回《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 2、 移交业务资料给管理检查科归档,包括文书传递卡和《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 |
1、 按要求送达文书。 |
|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ZG12TY059) |
|
|
核送达销 |
税源管理科 |
税务登记岗 |
1、 核销证明单。 |
1、 纳税人结束外出经营活动后10天内,须持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管理科核销。 |
1、 按规定核销。 |
|
|
|
|
资料 归档 |
税源管理科 |
资料管理岗 |
1、 将有关业务资料整理归档。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