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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上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后更新:2008-09-05 08:40:33 来源:深圳特区报 文字大小:【】【】【

  昨天下午,市长许宗衡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一○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关于调整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关于审定深圳市市树标识等事项。

  自1997年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我市先后5次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起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物价指数和人民生活水平变化的调整机制。目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61元,该标准从2006年10月开始实施至今,但去年以来,同全国一样,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持续上涨,给困难居民基本生活带来明显影响,短时期无明显回落迹象。为确保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以现阶段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水平为依据,在主要考虑基本生活必需品等价格上涨给贫困居民家庭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程度,同时兼顾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基本适应的原则,昨天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批准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高至415元。此次调整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全国各城市最高,享受低保的人数将增加约2800人。新标准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施行后,今年上半年实施的对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的40元动态物价补贴的政策将停止执行。此外,我市还拟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今后将根据物价指数变化,原则上按上年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为依据,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低保标准调整的制度化。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市树标识设计方案。去年我市在保留荔枝树作为市树的同时,增选红树作为第二市树以后,为广泛宣传市树及其内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去年底开展了市树标识的征集宣传活动,得到来自市内外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增强了市民的生态环保意识,活动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选送的作品近400份。最后选定的设计主体颜色选取的是深圳市树——荔枝树的荔枝红和深圳第二市树红树的中绿色。形态像是一把绿色的“城市生态保护伞”,同时也像是一个展开双臂拥抱自然的美丽人形,体现市民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意愿和家园意识。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记者 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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